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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尚展模具工业有限公司125%股权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于2021年1月18日批准
生产和销售汽车、机车零部件;汽车、机车造型;工模具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汽车检具、夹具的研发、制造、销售;自动化检具、自动检测、测量设备研发、制造、销售;铝材料、钢材料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720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无锡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信评报字[2021]第11号《评估报告》。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50221号《审计报告》。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